淮南朝阳医院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宣讲
一、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答:目前,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职工,在职工作外派人员,居民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还是有临时外出就医需要的人员(包括转诊就医人员、因为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都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二、跨省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答:为便民服务,目前为参保人提供了多渠道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线上有: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等。线下备案可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或者拨打医保热线电话。
三、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结算?
答: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院持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四、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如何备案?
答:参保人在异地因急诊抢救就医的,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按技术规范上传急诊抢救相关表示,参保地视同已备案,参保人可以按急诊抢救待遇在异地直接结算。
五、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包括哪些?
答: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如果参保人员具有以上5种以外的门诊慢特病的,异地就诊相关疾病时注意不要按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六、异地安置后只能在居住地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仍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跨省转诊待遇政策。
七、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跨省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12个月有效”有效期内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在就医地多次就医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八、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答: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要提供异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异地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异地社区或派出所证明均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异地工作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有门慢特病的需要一并迁到异地。
九、职工医保市外转诊转院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按我市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在就医医院联网结算或是出院后60日内前往参保所属辖区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进行手工报销;未办理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按我市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在就医医院联网结算或是出院后60日内前往参保所属辖区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进行手工报销。
十、城乡居民医保市内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十一、城乡居民医保市外省内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二级(含以下)、市属三级(含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70%。
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
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保底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上述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十二、城乡居民医保省外就住院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30万元。
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保底比例省外医疗机构40%。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上述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十三、门诊慢特病办理办理都需要住院病历吗?
答:为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参保人申办,我市暂定15个病种申报门诊慢特病可提供相应的门诊病历:1.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3.肢端肥大症 4.癫痫 5.帕金森综合症 6.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7.肝豆状核变性8.青光眼 9.黄斑性眼病 10.银屑病 11.白癜风 12.干燥综合征 13.生长激素缺乏症 14.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15.尼曼匹克病。
除上述15种病种,其他申报材料需要相关住院病历。
十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2022年7月1日开始,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在扣除起付标准800元后,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职工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
十五、哪些门诊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支付
(1)在职职工停止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2)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3)按职工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4)其他不符合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十六、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什么?
答: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首次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为700元。本结算年度内第二、三次住院在原有基础上递减50元,自第四次起及以上住院按第三次标准执行。
十七、职工医保市内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职人员: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1%、89%、87%。
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3%、91%、89%。
十八、跨省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什么时候办理有效?
参保人员跨省临时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视为有效备案,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为参保人直接结算该次住院医疗费用。
十九、外伤无第三方责任参保人员可以直接结算吗?
对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人签署个人承诺书,可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如何查询?
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可以登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在查询服务内可以点击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切换到需要查询的省市,输入机构名称就可以查询。
二十一、门诊慢特病资格如何查询?
门诊慢特病资格查询可以登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在业务办理内点击慢性病申请——门慢门特资格查询即可。
二十二、医保电子凭证如何使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可以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办理结算,如医保电子凭证未激活,要先激活。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还可以绑定亲情账户。